琼旅发〔2014〕116号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旅游电子行程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委(局),省旅游协会及各分会,各旅游企业:
为深入贯彻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旅游电子行程管理系统建设,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依据《关于推进电子行程管理系统工作的方案》要求,结合各旅游企业当前使用电子行程管理系统情况,决定从2014年6月1日起将1.0版旅游电子行程管理系统升级为2.0版,试用期一个月,7月1日起正式启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系统终端配备。凡纳入电子行程管理的旅游企业应当按要求配备旅游电子信息服务的基础设备、宽带、无线WiFi、计算机、可接入电子行程管理系统配套的软、硬件设施,并安排专职人员专门负责电子行程管理系统的操作,并尽快进入系统完善本企业的基本信息。近期,我委将按旅游要素的分类分别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基本帐户和密码。各旅游企业应当妥善保管本单位的电子行程管理系统基本账户及密码,不得出租、出借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凡因管理不善导致他人使用其电子行程管理系统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关于电子行程表的制作和使用。各旅行社在接待旅游团队时,必须严格按照2.0版制作电子行程表。对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一些合理化建议,请及时向电子行程办公室反馈。禁止一个行程使用多份电子行程表,以及出租、出借电子行程表等问题,一经发现,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冯建文、罗国宽,电话:65222853、66766744、18907571698、18089700122。
附件:海南省旅游电子行程管理系统1.0版升级为2.0版的主要内容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4年5月23日
附件
海南省旅游电子行程管理系统
1.0版升级为2.0版的主要内容
一、公共部分
⒈各旅游企业只要打开电子行程管理系统,即可自动弹出近期的相关通知、公告和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及导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⒉除购物预约栏外,其他旅游要素必须按行程安排的先后顺序从电子行程系统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中勾选,关闭人工输入,即[附]栏。
⒊在数据库中勾选旅游要素采取模糊输入法,只要输入企业名称中包含的2-4个汉字即可。如“三亚南山文化旅游区”输入“被窝电最新电影被窝电最新电影,坂本冬美他人船坂本冬美他人船南山”即可。凡数据库中没有的旅游要素,即弹出对话框,如“你所勾选的旅游餐饮点未纳入电子行程数据库,请告知其按相关程序申报。联系人:李孝荣,咨询电话:65222831,18976052876。”
⒋凡是没有填写基本信息的旅游要素,旅行社在选择该要素时弹出对话框,如“你所勾选的旅馆没有完善基本信息,请告知其尽快填写,逾期不填写的,将被清退出电子行程数据库。联系人:唐忠,咨询电话:65337535,18976052913。”
⒌电子行程表生成后,旅行社因其他原因需要变更旅游要素的,系统将自动记录变更时间、变更次数,并在备注栏显示。
⒍电子行程表生成后,系统自动推送到导游手机的“旅游旅行”系统。旅游旅行发行安卓版本,可在阳光海南网自行下载或联系客服(电话:0898-66766744)索取系统进行安装。旅游旅行系统的主要功能:查看电子行程,生成二维码,签到情况、处罚情况、备案、变更个人基本信息等应用。如无法安装安卓版的导游,可使用手机微信加入微信公众号“海南旅游旅行网”,导游输入身份证号或导游证号,可查询行程单信息及二维码生成。
⒎各旅行社应当将所有产品录入数据库,产品名称由CP+旅行社名称规范化简称+产品编号组成。CP为产品二字的声母组合;旅行社名称规范化简称为规范化简称的声母组合,如“海口民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缩略为“MJ”;产品编号为“—001、—002……”均由系统自动生成。旅行社在编辑产品时,所涉及的旅游要素必须在数据库中选择。旅行社制作电子行程表时,输入产品名称即可自动生成旅游行程安排。
二、海南旅游服务团队综合管理系统
⒈电子行程管理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旅行社计调员必须上传第二代身份证件。
⒉将线路名称更改为产品名称;将抵琼日期与离琼日期分别更改为“行程日期(起)”、“行程日期(止)”。
⒊取消特邀监督员1、特邀监督员2、接站牌、投保状态和保费金额等栏目;增加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驾驶员手机3个栏目。
⒋将监督员电话变更为旅行社的客服电话,第一次由旅行社自行填写,随后默认为该公司的客服电话。增加旅游投诉电话(12301 0898-65358451)。
⒌客源地分三个栏目:省份(31个省)、散拚(全国散、海口散)和境外,必须勾选。
⒍将[服务标准]栏更改为[备注]栏,实时记录旅行社变更旅游要素的情况。
⒎门票预订改为景区预订,房间预订改为住宿预订,去掉交通票预订、其他项目、是否自费和备注,建立娱乐预订(分演出场所、旅游船舶两个栏目),旅客信息改为游客信息。
预订各要素的顺序为导游预约、游客信息、用餐预订、住宿预订、车辆预订、景区预订、购物预约、娱乐预订、组团社信息。游客信息尽可能全员填写,确因工作繁忙每团至少填写3名以上。
⒏导游姓名、导游证号、导游手机号必须真实准确,以便接收电子行程表二维码;计调员实行实名制,不得用简称,如“勇哥”、“小王”等;审核人必填,否则不能打印电子行程表。
三、旅行社
⒈当旅行社受到罚款行政处罚时,公司计调在制作电子行程表时,将弹出对话框,告知其处罚情况。如“你公司因违法操作旅游团队,尚有**元行政处罚的罚款未按期缴纳,请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⒉当旅行社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时,弹出对话框,告知其停业整顿期间不能接待旅游团队。如“你公司因违法操作旅游团队,被处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停业整顿、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期间不能接待旅游团队。”
四、导游预约
⒈当导游受到停团行政处罚时,旅行社计调在预约该导游时弹出对话框,告知旅行社该导游不能带团。如“该导游在接待旅游团队时因违法操作,被处暂扣导游证*天(*月*日-*月*日)、罚款**元的行政处罚,暂扣导游证期间禁止接待旅游团队。”
⒉当导游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时,旅行社计调在预约该导游时弹出对话框,告知旅行社该导游正在接受处罚。如“该导游在接待旅游团队时因违法操作,被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尚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五、用餐预订
⒈[餐]栏一日三餐必须填写,格式为餐饮点名称+(早餐),餐饮点名称+(中餐),餐饮点名称+(晚餐),数据库内酒店含早的可填写(含早)。
⒉住宿酒店含早后,设立约定栏,允许旅行社可再在餐饮数据库选择中、晚餐地点。
⒊餐饮单价栏仅限最低价格,早餐不得低于10元(不含),中、晚餐不得低于25元(不含)。输入的金额不达标时弹出对话框,告知旅行社餐标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如“中餐不得低于25元/人,请重新输入。如有疑问,请咨询省旅游质监局李孝荣,电话:65222831,18976052876。”
⒋从
六、住宿预订
⒈[酒]栏改为[宿]栏,必须逐天勾选,格式为酒店名称(*星)或酒店名称(其他旅馆)。
⒉从
七、景区预订
⒈[景]栏填写格式为景区名称*A(上午或下午约**分钟)或景区名称#创(上午或下午约**分钟),均勾选。时间设定为30、60、90、120、150、180分钟。
⒉从
八、购物预订
⒈根据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在2014年版旅游合同范本中对具体购物场所的解释,万宁奥特莱斯和三亚免税店不再纳入购物点数据库。
⒉组团社与游客签订的合同约定有购物的,旅行社在进行购物预约时,按对话框提示逐步填写。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请上传组团社与游客签订的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和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影印件。详见国家旅游局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附件2、附件3。”
第二步:“承诺严格遵守《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被窝电最新电影被窝电最新电影,坂本冬美他人船坂本冬美他人船勾选同意可填写购物点,勾选不同意不能填写购物点。
⒊[购]栏格式为购物点名称(上午或下午约**分钟),具体时间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
九、娱乐预订
⒈包括两项内容,旅游演出场所和旅游船舶。
⒉旅游演出场所和旅游船舶录入数据库用全称,电子行程表用规范化简称,如“海南印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可简称为“印象海南岛被窝电最新电影被窝电最新电影,坂本冬美他人船坂本冬美他人船”。“三亚巡洋游艇服务有限公司”可简称为“三亚巡洋”。
⒊旅行社在进行娱乐预订时,当某公司超出最大承载量,弹出对话框,告知该旅行社请选择其他公司。如“已超出该公司的最大承载量,请选择其他船舶公司。”
⒋[娱]栏格式为演出场所名称(约**分钟)或旅游船舶名称(约**分钟)